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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房屋抵押权转移、变更登记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6/16 浏览: 次

一、设定依据
《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房屋登记办法》第五十九条
《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五十五条
二、项目内容
土地房屋抵押权转移、变更登记
三、申请材料
1、《重庆市土地房屋抵押登记申请书》 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 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3、土地房屋权属证书、抵押权证书 原件1份
4、土地房屋抵押权发生转移变更的证明材料 原件1份
四、受理条件
要件齐全,内容真实
五、申请受理机关
奉节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收费标准
房屋抵押收费: 减少抵押物:住宅 80元/套
非住宅 550元/件
增加抵押物:增加部分 住宅 80元/套
非住宅 550元/件
土地抵押收费:1‰(最高不超过2万元)
依据:
渝价[2000]347号、渝价[2008]213号文
七、工作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八、证件及有效期限
《房地产权证(抵押专用)》
九、办理地点
奉节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十、联系电话
56551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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