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关闭煤矿期内动用资源储量公示
(2018年第1期)
现将奉节县关闭煤矿闭坑地质报告估算期内动用资源储量公示如下:
一、公示期
2018年4月9日—2018年4月16日,共7天。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 点:奉节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电 话:56551942
三、公示内容
序号 | 报告名称 | 采矿权人 | 期内动用资源储量(千吨) | 评审机构名称 | 评审机构 联系电话 |
1 | 奉节县湘四沟煤炭有限公司钢厂坪煤矿闭坑地质报告 | 奉节县湘四沟煤炭有限公司 | 427.7 | 重庆市地质调查院 | 67036323 |
2 | 奉节县湘四沟煤炭有限公司湘常煤矿闭坑地质报告 | 奉节县湘四沟煤炭有限公司 | 346.4 | 重庆市地质调查院 | 67036323 |
3 | 奉节县君友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槽田湾煤矿闭坑地质报告 | 奉节县君友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37(整合前原燕子岩联合煤矿26千吨、龙池下村煤矿35千吨除外) | 重庆市地质调查院 | 67036323 |
4 | 奉节县高码门矿产品有限公司高码门煤矿闭坑地质报告 | 奉节县高码门矿产品有限公司 | 247 | 重庆市地质调查院 | 67036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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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要求
(一)若对期内动用资源储量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须说明真实姓名以及准确的联系方式)反映。
(二)受理部门按有关规定为反映情况的人员及内容保密。
(三)反映情况要客观具体、真实有据、实事求是,不应涉及与期内动用资源储量无关内容,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对诬告陷害他人者,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反映与期内动用资源储量无关内容的、不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均不予受理。
奉节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