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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将以公益诉讼为“利剑” 开展国土执法“亮剑行动”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8/3/9 浏览: 次

为保护好生态环境,严厉打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近日,县检察院和我局共同组织召开以推进公益诉讼,加强国土资源保护为主题的第一次联席会议。县检察院检察长阳彬、我局领导班子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我局和县检察院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重大事项通报等多个机制。我局在实施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造成重大损害、社会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将在案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县检察院通报。我局发现损害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时,在采取及时制止、责令停止侵害、全面运用法定措施要求相关义务主体依法履行法定义务等措施后,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仍未得到有效保护,相关义务主体仍拒绝履行法定义务的,我局将及时商请县检察院介入调查,必要时由县检察院依法对相关义务主体提起公益诉讼。

会上,阳彬强调,保护国土资源是生态文明“五位一体”的具体要求,国土部门和检察机关要实现工作互补,形成合力。要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基本农田、违法开采矿山资源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及时通报其他行政机关在国土资源保护中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的线索,对行政执法不作为或者执法行为违法的由检察机关提出检察建议,仍拒绝履行义务的提起公益诉讼。要加强对违法占用耕地、非法探采矿等严重侵害公益行为的监督,制止、责令其停止侵害,强制要求相关义务主体履行法定义务,拒绝履行法定义务的,由检察机关介入调查并提起公益诉讼。要充分发挥诉前程序作用,对行政执法不作为或者执法行为违法的行政主体,由县检察院及时提出检察建议。

局长杨前禄明确表示,国土房管将与县检察院紧密合作,推动行政执法和行政司法有益结合,充分利用公益诉讼这把“利剑”,深入推进国土执法“亮剑行动”,让违法者怕,让守法者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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