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违法建设查处相关工作的通知》(奉节府发〔2013〕38号)文件精神,县国土房管局于5月14日、5月21日分别召开了9个中心镇和21个一般乡镇拆违后证件办理推进工作会。各乡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乡镇建管办主任、县国土房管局房地产科和房管所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县拆违办主任陈朝帮、副主任游哲海参会并讲话。会议由县拆违办副主任、县国土房管局副局长罗青海主持。
县国土房管局制定了办证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职责、范围、时间以及纪律要求。两次会议就乡镇存在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一一进行了政策解答,及时有效疏通办证渠道,开通办证绿色通道。一是权属证明要件主要是会审表、交款凭证;二是权属面积的确定只能按会审表及交款凭证上的面积确定。会审表、交款凭证面积应当相同。如实际面积与会审表、交款凭证不符的,实际面积小的以实际面积为准;实际面积大的以会审表,交款凭证为准。三是非本集体经济组织人员异地购房或建房申请登记的,必须提交房屋所在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出据的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的证明,加盖乡镇公章。四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一幢房屋有多个产权的由房管所负责测量,其余的由乡镇负责。
为了确保今年12月底以前全面完成我县违法建设查处后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工作,县国土房管局表示,一是搞好服务,全力支持,特事特办;二是明确专人负责,相关科室配合;三是凡拆违的“证件”办理,资料齐全的,自收到资料当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