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违法建设行为 维护城乡建设秩序
为打击我县违法建设行为,维护城乡建设管理秩序,根据《奉节县集中整治县城建成区违法建筑工作方案(奉节县委〔2014〕72号)文件要求。奉节县国土房管局于2015年4月17日组织实施了对夔门街道黄光永等14户违法建筑物依法进行强制拆除行动。本次行动在县拆违办领导下,由我局和夔门街道经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实施。我局高度重视此次拆违行动,由刘方令局长、夔门街道黄万玉书记任总指挥亲临现场督查,并联合县委督查室、县纪委、县拆违办、夔门街道办事处、县公安局特勤大队、县经信委、县宣传部、县公证处、夔门派出所、夔门卫生院等相关单位通力合作。
本次行动共出动工作人员100余人、工作车辆20余台,工作人员相互配合,行动前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分别成立了秩序维护组、思想动员组、安全检查组、物品搬运组、强制拆除组、交通管制组、医疗救护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等行动小组。
工作人员通力协作,不辞辛劳,从上午8点至下午4点不间断的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共拆除了夔门街道办事处黄光永等14户修建的违法建筑物面积达700多平方米,清除了阻碍消防通隔断墙7处,保障了消防通道的畅通。拆除垃圾搬运到制定的垃圾处理厂,维护了市容整洁干净。
本次行动在县拆违办的领导下,在我局和夔门街道办事处的精心策划下,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目标任务,没有发生一起伤亡及群体性事件。
通过此次行动,能够有效的打击违建业主嚣张气焰,遏制今后违法建设行为发生,维护全县整体城乡建设管理秩序,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