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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奉节县2016年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8/29 浏览: 次

奉节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奉节县2016年深入推进简政放权
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奉节府发〔2016〕2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奉节县2016年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奉节县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1日
 
奉节县2016年深入推进简政放权
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16〕30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2016年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6〕2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市委四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三步走”发展战略为统揽,坚持发展第一要务,紧紧围绕阻碍创新发展的“堵点”、影响干事创业的“痛点”和市场监管的“盲点”,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破除制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放”与“接”衔接。继续加大放权力度,能取消的尽量取消,把该放的权力直接放给市场和社会;对确需下放给基层的审批事项,要在人才、经费、技术、设备等方面予以保障,确保“放”出活力、“接”到实处。
坚持“放”与“管”并举。把放权赋能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机结合起来,对潜在风险大的,要严格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切实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改革完善监管体制、创新监管模式、强化监管手段,变重审批、轻监管为宽准入、严监管,做到放管结合、两轮驱动。
坚持“放”与“转”联动。深化简政放权必须与转变政府职能同步推进,厘清政府权力和市场边界,按照高效便民、公开透明的要求,提高政府职能运作的透明度,打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工作目标。
统筹推进行政审批、投资审批、职业资格、收费管理、商事制度、教科文卫体等领域改革,确保在“减项、降费、提速”上取得新进展。
审批事项进一步减少。加大减权放权力度,认真做好国家和市级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贯彻落实工作,最大限度地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到基层办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市级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继续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同步取消部分后置审批事项。
企业成本进一步降低。严格落实各项收费清理和涉企减负政策,全面清理整合各类中介服务,不断完善涉企收费监督检查制度。
服务效率进一步提升。除关系公共安全、生命健康、建筑质量、环境保护、金融安全之外的一般性行政审批项目,办结时限总体缩短一半以上。内资企业设立总审批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其中当日办结率达60%以上。严格执行项目核准办理时限“30+20”的规定,评估时限和审批核准时限原则上分别控制在30个和20个工作日之内。
二、主要任务
(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
1.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及时衔接重庆市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该取消的一律取消,并编制行政审批目录,建立项目库,实施动态管理。
牵头部门:县编办。
2.及时衔接重庆市清理规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制定详细目录清单,实行清单管理。
牵头部门:县编办。
3.健全完善县级部门行政权力清单体系,并进行多渠道公开,对已公开的行政权力清单要进行动态更新。
牵头部门:县政府法制办。
4.编制各部门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办事指南,以规范行政许可办理程序为核心,细化量化行政审批各环节的内容和标准,推行全事项、全过程、全环节标准化审批。
牵头部门:县编办。
5.全面推进“奉节县群众办事不出村”信息化平台建设,进一步下放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受理权,实行委托审批、放权审批,全面推进网上审批,使部份行政审批事项在基层办结。
牵头部门:县政府电子政务办。
(二)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
6.及时承接落实重庆市下放的企业投资核准备案项目,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对于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作为项目核准前置条件的审批手续,一律放在核准后、开工前完成;凡是国家和市政府未明确要求核准的投资事项,一律实行备案服务管理。
牵头部门:县发改委。
7.深入推进PPP投融资改革,重点抓好一批县域骨干交通、水利、污水垃圾处理、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等PPP项目落地。加强信息、医疗、养老等项目储备,切实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切实增加基本公共服务。 
牵头部门:县发改委。
8.全面推行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服务平台,做到全程透明、预期明确、可核查可追责。 
牵头部门:县发改委。
9.细化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对接国家新一轮投融资体制改革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的具体要求。
牵头部门:县发改委。
(三)持续开展职业资格改革
10.深入开展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清理工作,及时衔接取消的职业资格名单。
牵头部门:县人力社保局。
11.对全县职业资格目录清单进行动态管理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清单之外一律不得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 
牵头部门:县人力社保局。
12.加大对职业资格“挂证”、“助考”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落实考培分离。 
牵头部门:县人力社保局。
(四)有序推进收费清理改革
13.梳理全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对于上级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坚决予以取消,对中央、市级设立有收费标准弹性幅度的,一律按照标准下限执行。县级不得自行设立收费项目。
牵头部门:县财政局、县发改委。
14. 完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公布。严格落实各项收费清理政策,防止反弹或变相收费。
牵头部门:县财政局、县发改委。
(五)扎实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15.按照国家和市上统一部署,继续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同步取消部分后置审批事项。及时衔接重庆市下放外资登记权限的落实工作,加强“涉企30条”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牵头部门:县工商局。
16.巩固扩大“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成果,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统一部署,逐步整合社会保险和统计登记证,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降低创业准入制度成本。
牵头部门:县工商局。
17.继续优化企业登记方式,积极推进企业名称核准制度改革;探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
牵头部门:县工商局。
18.进一步放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简化场地证明,允许“一址多照”、集群注册。
牵头部门:县工商局。
19.进一步健全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以创业券试点和创业公共服务平台试点为基础,不断完善创业公共服务体系,重点打造好一批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平台,促进产业集群发展。
牵头部门:县工商局、县财政局。
20.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发展改革、财政、城乡建设、交通、民政、司法、人力社保、环保、规划、水利、医疗卫生、税务、工商、质监、安监、食品药品监管、法院、消防、金融等重点领域建立并完善信用信息记录,加大企业信用信息的应用,在信息共享的基础上依法对严重失信市场主体予以市场准入和任职资格限制。
牵头部门:县工商局、县发展改革委。
21.完善以电子地图、定位技术为支撑,以网格监管、分类监管为手段的市场主体分类监管平台。全面落实“联网+”和分享经济的新业态监管模式,对以创新之名行非法经营之实的,坚决予以打击、切实加强监管。
牵头部门:县工商局。
(六)全面深化社会事业改革。
22.扩大公办学校办学自主权,凡是适合学校自主管理的事项,相关权限都要下放,重点加大学校在经费使用、中层干部任免、绩效工资、年度考评、校园管理、群团建设、文化建设等方面的自主权。依法加强学校在办学规划、职称评定等方面的话语权,构建与市、县发展定位相适应、相匹配的学校组织管理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
牵头部门:县教委
23.围绕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科技金融服务改革和科技载体建设改革三大支撑,深入推进科研项目管理改革、科技成果管理改革、科研院所管理改革,创新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和科技资源共享服务,认真落实重庆市完善支持创新创业的相关政策,大力培育科技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
牵头部门:县科委。
24.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推进文化单位融合发展、实现公共文化设施资源整合和互联互通的相关规定。
牵头部门:县文化委。
25.健全药品零差率科学补偿机制,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完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深化编制人事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逐步扩大政府购买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实施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绩效考核和管理第三方评估;加强健康促进工作。
牵头部门:县卫计委。
26.按照《中国足球改革总体方案》和市体育局的统一部署,制定出台我县足球发展规划,切实抓好校园足球和社会足球。
牵头部门:县体育局。
(七)持续加强监管方式创新
27.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完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目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目录库、随机检查工作细则等事项,全年随机抽查事项达到本部门事项的50%以上。
牵头部门:县政府法制办。
28.不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明确相关领域综合执法机构监管责任,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标准不一。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消除监管盲点,降低执法成本。
牵头部门:县政府法制办。
29.大力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按照国家“凡是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的一律允许各类市场主体进入,凡是已向外资开放或承诺开放的领域一律向民间资本开放,凡是影响民间资金公平进入和竞争的各种障碍一律予以清除”的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建立行业准入负面清单,破除民间投资进入电力、电信、交通、石油、天然气、市政公用、养老、医药、教育等领域的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
牵头部门:县政府法制办、县工商局、县发改委、县经信委等。
(八)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
30.持续推进行政审批流程优化和服务方式创新。不断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积极推行“一站式”办理、上门办理、预约办理、自助办理、同城通办、委托代办等服务,消除“中梗阻”。
牵头部门:县级有关部门。
31.继续推动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进一步完善网上行政审批平台功能,提高平台响应和运行速度,切实增加网上办件量。逐步构建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相统一的政务服务新模式,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多样化服务。
牵头部门:县级有关部门。
32.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围绕“一号一窗一网”目标,加快推进“一号”申请,简化优化群众办事流程;“一窗”受理,改革创新政务服务模式;“一网”通办,畅通政务服务渠道。
牵头部门:县级有关部门。
三、强化保障,确保改革落到实处
(一)抓好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把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放在突出位置,结合实际,将任务逐项分解到位、落实到人,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县级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及时研究解决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为推进改革扫除障碍。
(二)做好统筹协调。充实调整全县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投资审批、职业资格、收费管理、商事制度、教科文卫体等6个专题组和综合组、督查组、法制组等3个功能组。协调小组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发挥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各专题组和功能组要根据职责分工,切实担负起本领域各项改革重任。
(三)加强工作督查。按照国务院和重庆市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开展大督查的要求,围绕改革的各项目标任务,由县政府督查室对已出台的改革重大举措以及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专项督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各单位的年度考核内容。
(四)强化舆论引导。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密切关注国家和市、县推出的最新改革举措,全面准确宣传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的意义和成效。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具有创新性、实效性和突破性的典型案例,要及时报送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
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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